在国民党执政以后,三民主义不断宣传、强化,成为全国的指导思想。1929年4月国民政府公布教育宗旨:
中华民国之教育,根据三民主义,以充实人民生活,扶植社会生存,发展国民生计,延续民主生命为目的;务期民族独立,民权普遍,民生发展,以促进世界大同。
1931制定的《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规定:“国民政府本革命之三民主义五权宪法以建设中华民国。”“ 三民主义为中华民国教育之根本原则。” 何心石《新中国民族敎育建设论》专门阐述了三民主义教育的内容,文章说:
什么是三民主义的敎育?三民主义教育就是“根据三民主义,以充实人民生活,扶植社会生存,发展国民生计,延续民族生命为目的”的敎育,也即是为求“民族独立,民权普遍,民生发展”,以实现三民主义社会
和三民主义国家
的敎育。
1936年《中国民国宪法草案》总纲第一条明确规定:“中国民国为三民主义共和国
”。1946年《中华民国宪法》第一条规定:“中华民国基于三民主义,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国
。”迄今仍为台湾地区遵守。
国民党三民主义社会,有名无实,实质是国民党一党专政,维护大地主、大资阶级的利益。中国共产党发动革命发动革命推翻了国民党在大陆的统治。国民党的失败在于背叛三民主义,而不是三民主义本身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