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有“官当”和“八议”,所谓“八议制度”,是指法律规定凡属“亲、故、贤、能、功、贵、勤、宾”等八类官员一旦犯罪,普通的司法机关不得对他们进行审判,须由皇帝裁决,并按照犯人的身份功绩对刑罚进行减免。“官当制度”就是以官职折抵刑罚,这种特权在后来社会中还能看到某些痕迹。现在我们正在建设法治国家,一直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方面已在不断进步,但过去确曾有人认为官职或党籍都能抵罪。
六、学问、道德水准与官位挂钩的特点
官本位的文化价值体系体现了谁官大谁的学问就高。例如,乾隆年编撰的《四库全书》,后人校对时发现有不少错别字,就很奇怪。《四库全书》是经大学士纪晓岚这些饱学之士编撰的,怎么会有不少的错别字呢?后来才发现一奇特现象:因为乾隆皇帝要审稿,他审出错别字,就忒高兴,觉得自己的学问在这些饱学之士之上。大学士们虽是当时的“高知”,但在皇帝面前也只不个是一介奴才。有些人为逗皇上开心,故意写几个错别字,由皇帝来改,让他高兴。但皇帝不是每本书稿都能审到的,没经皇帝之手的字就没改过来,于是就留下这些“千古”的错别字。还有就是道德水准也与官职挂钩,谁的官大,谁的道德水平就高,谁的官职高,谁就拥有更大的道德裁量权,教你这样或那样去做。因为他认为自己不单是掌握了真理,还是道德的化身,权有多大,道德水平就有多高。
所以,那时的中国,教化的责任不在学者,而是官员,官员承担了教化民众的责任。哪怕事实上某个官员的道德真的很差,但只要官比你大,就可以教训你。最典型的表现就是:修定历史,如果不是官修历史,那就叫野史,官修历史才是信史,这种以政治权威来叙述和裁判历史的做法,被称之为中国特有的“史官文化”。“官尊民刁”也出自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