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这是推想,据称蓝庆华任职以来,在彭水县掀起反腐风暴,工作上确有能力。按照通常的思维,一边是工作能力,一边是干预司法,孰重孰轻,相信许多领导都会选择前者的。可我认为,这恰恰是今天社会的症结所在。在民主法制社会,看一个人的能力,首先应当是看他对公权力的理解和使用,作为一个具有博士头衔的官员没有这种起码的现代意识,又如何称得上有工作能力?
一县之长不算大,但在本地却可以主宰无数人的命运。权力会使人陶醉,所以凡有矛盾产生,一些官员不去思考矛盾的根源,首先想到的是压制公众一方。事实上,正是这种滥用权力,造成眼下许多地方民间与官方的隔阂,民众不相信当地政府和司法,甚至形成一些专业告状群体。这种中国特色表明,我们要从臣民成为公民,看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彭水诗案是一个典型,折射出目前官场的许多潜规则。依我的看法,所谓潜规则,就是某种现象人人都理解但不能说,一旦说出来就人人都不能理解。比如,在这个案件中,警方积极为领导解忧破案。事后,公安局长的解释是,他们是“抱着老汉(父亲)被打了,儿子岂能不管”的心理办案的。这样的话当然是不能见诸文件和讲话的,说出来便是政治不正确,但真实的情况正是如此。
感谢这位真率的局长,他让我们知道,如今官场上已经形成了某种隐形的人身依附关系。在这些官员心目中,手中的权力是上级给的,上级就是自己的父母官。至于公众的权利遭到践踏,法律被扭曲,在这种上下交错的权力关系网络中是算不了什么的。事件所暴露的问题是,不是权力能否制衡权力,而是社会能否制衡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