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表扬的夏冬起身,在会上做了反身吊挂的示范动作——将人双手反铐在背后,然后用一根结实的麻绳悬空吊起,双脚尖稍微着地,双手的高度大概到脖子位置,挂久了,人的手臂差不多就废掉,人越挣扎就越痛。
市局的邓鸿飞因为个子较大,“审讯气势上蛮凶”,被夏安排补充东湖组的力量。
夏向东鼓励部下们要有信心,加大力度把案件拿下来,不能让万建国有侥幸心理,并举了西湖以前的例子,争取通过一天的审讯全面突破万建国,圆满破案。
17小时的拷打
法律规定,一个犯罪嫌疑人在办理刑事拘留手续后将送进法定的羁押场所——看守所。
公安部《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提讯人犯,除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或者宣判外,一般应当在看守所讯问室。提讯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因侦查工作需要,提人犯出所辨认罪犯、罪证或者起赃的,必须持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领导的批示,凭加盖看守所公章的《提讯证》或者《提票》,由二名以上办案人员提解。
不符合上述两款规定的,看守所应当拒绝提出人犯。看守所承需要担保障人犯的安全和合法权益。之前,万建国被关押于江西省上高县看守所的7 号监房。江西省上高县看守所副所长聂矛牯说,每次看见万被提审回来,他都问问情况,掀开衣服查看有无被殴打。
聂证实说,他从没看到万建国身上有伤痕,即证明万在上高看守所是安全的——但这正是南昌警方要对万转押看守所的原因。警方一般利用在转所期间,将嫌疑人带出看守所,带到公安局私设刑堂,用暴力手段实现突破嫌疑人的心理防线,拿到口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