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话,虽然初始资产和用银行贷款新增资产的所有权还是国家的,但是已经细化成每个职工的个人负债,企业全体工人就对企业国有资产拥有了责权利挂钩的使用权,企业照样能够 适 应 市 场 的 要 求 , 成 为 依 法 自 主 经 营 、 自 负 盈 亏 、 自 我 发 展 、 自 我 约 束 的 商 品 生 产 和 经 营 单 位 , 成 为 独 立 享 有 民 事 权 利 和 承 担 民 事 义 务 的 企 业 法 人。 责权利明晰到人的股份合作制与产权明晰到人的MBO一样,不仅殊途同归同样都可以克服国有资产没有人负责没有人爱惜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股份合作制没有改变资产的公有制性质,比MBO技高一筹。可惜的是,虽然诸城也将债务变股权,变企业负债为股东负债,但是在实践中诸城没有把把银行债务划转到职工个人名下,而是划转到厂长经理名下,让厂长经理借用银行债务,买下了企业的大股,一开始就制造了严重的不公平。
2 没有及时建立有效透明的财务公开制度俗话说帐目清好弟兄。无论是在股份合作制企业中,还是亲朋好友合伙做生意中,凡是公有性质的企业最忌讳的事情就是帐目不清。在一个帐目不清的企业里,往往产生隔阂,也往往容易产生"搭便车"现象,这是因为,如何合伙人想追查帐目往往引起信任纠纷,如果一个员工对敏感的企业帐目刨根问底,企业负责人往往就会不高兴会而给这个人小鞋子穿,因此人们往往希望其他人站出来主持正义,而自己躲在一边。因此,要想克服职工股东"搭便车"现象,首先应该建立有效透明的财务公开制度。可惜的是,1992年诸城在股份合作制企业中,并没有建立起财务公开制度,职工股东对企业的经营现状无法详细了解,企业全体员工也就难以形成同呼吸共患难的企业文化,更无法对厂长经理进行有效的监督而消除必要的误会,因此"搭便车"现象自然就难以避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