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年的今天,《胡风反革命革命集团》的第一批材料在《人民日报》上公布。事隔经年,现在看这批材料以及它的按语,仍然感到一股肃杀之气。“舆论一律”的“正确舆论导向”秩序就此开始建立。
所幸的是,胡风“反革命集团”案在1980年得以平反。
现在回头看,这起冤案不能完全怪罪“背叛”胡风挺身而出揭发他的那个人。今天追究责任也没有多少实际的意义。不过,总结它的教训却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民主和法院制所必须进行的工作,虽然探讨起来仍旧十分的沉重。
马克主义是不怕批评的。这是毛泽东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一文中申明的。
胡风批评的也并非是马克思主义,而是他对我们党的一些具体的政策(特别是文艺政策)提出了一些不同的意见,对当时主管文化宣传的领导和部门提出了一些比较尖锐的批评。鉴于他是一位作家,惯于以冷嘲热讽的口吻进行写作,在他给朋友们的私人信件中,谈了一些他的看法。鉴于时局,他也用了一些曲笔。然而这一切都成了他的罪过。此时,“政策”成了马克思主义的“化身”,批评政策也就上纲上线成了批评马克思主义,于是便成了“反革命”。此风一长,任何政策便都不能有不同的意见出现了。舆论一律得必须坚决照办,否则就是“反党”。这应当说是一个十分惨痛的教训。这种教训发展到大革文化命的年代,几近疯狂。所有反对“文革”的人都被毫不客气地打成了“现行反革命”,辽宁省那位被“四人帮”的爪牙割喉的张志新烈士的遭遇就是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案例。所以,允许人们发表不同的意见,哪怕是进行理论创新的探讨,应当是“政治民主”建设中十分重要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