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问,如果我们承认吾国的经济并非是“公有制为主体”,是不是就像那些“左派”所指责的,吾国就不再是“社会主义”而是“资本主义”了呢?
当然不是。但是,要从理论上彻底厘清这个问题,的确不是件容易的事。连邓小平都承认,对于什么是社会主义,“我们过去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不是完全清醒的”,可见还需要继续在实践中探索。笔者在此只想指出两点:第一,邓小平当年就是因为烦透了那些动辄扣帽子、打棍子的“左派”,喝令“不争论”所谓“姓社姓资”的问题,只求尽快把经济搞上去,让人民的生活富起来。他只明确了一个朴素的真理:“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就一下子把那些人给顶了回去,并赢得了民心,因为人民已经受够了过穷日子。第二,依照现在吾国高层领导的说法,无论是吾国的社会主义还是改革开放,其最本质的特征就是“党的领导”。换言之,只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经济上无论怎样改革开放,吾国就仍然是社会主义国家,就不会走上资本主义的“邪路”。
还是回到本文文首所引用的高尚全先生的那个关于“改善”的建议,即:能不能根据吾国改开实践的结果和眼前的现实,将“以公有制为主体”的说法改善为“以公有制为主导”呢?
对此,不妨打一个比方:众所知之,经济学的产权理论中有“绝对控股”与“相对控股”之分,即:一种股份若在某企业中占比在50%以上,称之为“绝对控股”;若在50%以下但又是第一大股东,则称之为“相对控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