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炯明一生,早岁参加同盟会,黄花岗之役为先锋(敢死)队第四队队长,以后谋炸广东水师提督李未中,武昌起义后,率师进占惠州,广东独立,为副都督……等等,可谓功勋显著。在广东的治绩,兴办实业,禁烟禁赌,提倡地方自治,以“模范起信”为号召,大兴教育,请陈独秀入粤,为广东教育委员会秘书长,这些也是成绩所在。陈炯明被称为军阀,其实他是注重文事的,他本人就长于文事,虽掌军而反对军治。民国时期,军阀为了保住立足和占有的地盘(四川谓之为防区制),注意建设,兴办文事,也是有的,不足为怪。
陈炯明不同寻常之处,就在于他是一个民主将军。这表现在他具有民主思想,反对军治、党制,提倡民治,举办地方自治,民选县长,这就未必为国民党人以至孙中山所同意。孙中山的理想是成立一个正式的中央政府,领导全国革命,他把国民革命分为军政、训政、宪政三个时期,在他眼里,人民是“ 无知可怜”的幼儿,革命党则是保姆,他说:“我们建立民国,主权在民,这四万万人民就是我们的皇帝,帝民之说,由此而来。这四万万皇帝,一来幼稚,二来不能亲政。我们革命党既以武力扫除残暴,拯救得皇帝于水火之中,保卫而训育之,则民国的根基巩固,帝民也永赖万世无疆之休。”陈炯明并不赞成此说,他曾经批评:“训政之说,尤为失当。此属君政时代之口吻,不图党人袭而用之,以临吾民。试问政为何物?尚待于训耶!民主政治,以人民自治为极则,人民不能自治,或不予以自治机会,专靠官僚为之代治,并且为之教训,此种官僚政治,文告政治,中国行之数千年,而未有长足之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