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予起诉或适用缓刑,意味着犯罪人不用坐牢。对此,薛江武表示,整体效果不好,要加大对量刑标准化的研究。而那些被判刑入狱的,有权人和有钱人更容易获得减刑、假释和监外执行的机会。对此,有关部门已经采取措施。
但薛江武提出,检察机关如何加强监督,没有具体的程序性保障,她建议两高尽快研究出台相应的程序规则,保证监管的公平公正。
对行贿少有典型公开处理案例
最高检的工作报告显示,去年检察机关加大惩治行贿犯罪力度,对5515名行贿人员依法追究刑责,同比上升18.6%。对于这个力度,代表并不满意。
臧世凯说,现在惩治腐败,毫不手软。但是在贿赂案件当中,多是处理受贿人,而行贿人则免责化、轻责化,“这些年处理这么多的贿赂大案,对行贿很少有特别典型的公开处理案例。”他认为,一个受贿的人背后,可能有若干个行贿人,行贿受贿应该一并处理,“受贿的该抓,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行贿的也应该处理”。
臧世凯分析,之所以“放过”行贿人,一个现实的直接原因是,处理严了,可能行贿人就不敢检举揭发了,“他拿来行贿的钱,只是牟来的好处的一部分。”臧世凯表示,他自己的目的达到了,最后还检举立功了,这是很可恶的。
官员贪腐,量刑时过多注重经济因素,其他层面的腐败显然也造成了恶劣影响和间接损失。比如现在通报腐败官员时,往往会提到生活作风问题。性贿赂也是一种贿赂,但我们往往认为这是一种道德层面的问题,无论是法院审判、还是检察院起诉,都难以量刑。建议尽快对贪腐官员有一个比较公正客观的量刑,否则贪腐问题还会屡打不绝。——全国政协委员王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