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4P” 女主播被判4年罚10万,冤吗?
刘鹏
2016年3月,一段名为“成都4P”的淫秽色情视频在网上火热传播。四川警方很快查实,这段淫秽视频时长约为2分钟,画面中有2男2女,其“表演”尺度之大令人咋舌。近日,绵竹法院对案件作出了判决,林某已构成制造、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0万元,没收作案工具。(据11月26日四川在线)
直播有观看者,有市场。而且通过一定的模式,其还可以获得一定利润。也因此,很多人加入了直播行列,当起了主播。
但展示才艺也好,与网友互动聊天也罢,相关直播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基本道德规范。
然而一涌而上参与的现实中,一些人慢慢发现,成为主播容易,但要成为知名主播,聚合人气,甚至成为“网红”,明显却并不容易。也因此,一些人为了提高知名度,吸引粉丝,纷纷玩起了另类,甚至打情色等擦边球。比如此前有出租车司机,专拉空姐,并引诱空姐泄漏隐私进行直播;比如有网络主播采用骗捐、诈捐等方式,到贫困地区进行所谓的捐助直播;比如近日竟然出现了一位女护士,其将病人在医院插胃管的操作过程,直播到了网上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