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臧世凯,最近关注了3个发生在不同地区的案件:第一个,受贿10万元,而且只受贿这一笔,被判了10年;第二个,受贿514万元,被判14年;第三个,受贿金额为300多万,判了10年。在臧世凯看来,这是不可思议的,显然在量刑的把握上有偏差。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薛江武代表也关注到这个问题。她在审议报告时建议,两高加强对职务犯罪量刑标准的研究。据薛江武介绍,按照法律规定,贪贿10万元以上,就应该判刑10年以上了。而在实践中,贪贿几十万、几百万,基本上也是判10年以上。而涉案金额在几千万、上亿的,也差不多是无期徒刑。薛江武表示,在职务犯罪的量刑把握上,各地不是很统一。
铜陵市委书记宋国权希望在全国范围内尽量统一量刑标准。他发现,在县里,受贿一两万已经算是比较重要的案件,办理的力度也很大;在市里,查办副县级以上官员,涉案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基本上就会判10年以上。
让宋国权不理解的是,贪腐数百万元的,也是判10年以上。宋国权说,这样的量刑幅度,给下面的办案带来困难,容易引发办案过程中的不公,出现说情风和人情案。他提醒说,这些问题,一定要引起两高的高度重视。
2/3以上职务犯罪“轻刑化”
此前,对涉案贪官判刑较轻的问题一直备受各界关注。在昨日审议两高报告时,代表也提到这个问题。
据薛江武介绍,现在查处职务犯罪,贪贿涉案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基本都是缓刑。据有关部门统计,近年来判处职务犯罪,免予起诉或者适用缓刑的,大概占到全部职务犯罪案件的70%,也就是说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务犯罪轻刑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