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汉奸郭京毅
5月20日上午,北京市
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原商务部条法司正局级巡视员郭京毅受贿数额总计价值人民币845万余元,以受贿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现场目击人士称,在整个宣判过程中,郭京毅的表情一直显得很“平静”。但是,在那看似平静的外表下,郭京毅自己或许也陷入了沉思—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他从一位“年轻有为”的高级干部沦为巨额“受贿者”?
手握重权的郭京毅
翻看郭京毅的简历,写满了两个字,那就是“顺利”—18岁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修读国际法专业;22岁一毕业就加入公务员队伍,效力于外经贸部条法司;此后,他还曾在投资法律处工作多年,历任副处长、处长、副司长。2003年,外经贸部并入商务部之后,精通法律事务、业务能力较强的郭京毅仍然担任商务部条法司副司长,并于2007年3月被提拔为正司级巡视员—那一年,他才43岁。
“43岁的正局级干部,无论是在商务部,还是在其他部委,都是比较少见的。”一位商务部官员对时代周报记者说。据该官员回忆,由于对法律相当熟悉,年轻的郭京毅一直是商务部重点培养的对象,在2008年被“双规”之前,曾经兼任商务部反垄断办公室副主任的郭还一度被传是反垄断局局长的有力竞争人选之一。
据资料记载,自1986年进入商务部系统后,郭京毅几乎参与了近20多年来全部外资法律法规的起草和修订工作。例如,《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以下简称“十号文”)、《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等一系列重要投资法律,皆与郭京毅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