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有消息称,郭京毅不服一审判决,已提出上诉。
然而,无论郭京毅上诉结果如何,有一点能肯定的是,这位昔日的北大高材生已将其仕途亲手断送。
检方指控
4
宗罪
指控1
受贿为国美电器[2.34 4.46%]公司并购铺路
检方认定:2004年至2007年间,郭京毅为国美电器公司在股权变更、反垄断审查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收受该公司分两次给予的人民币110万元。
指控2
帮忙设立外资公司半价买别墅
检方认定:属于首创集团的一家公司欲设立外资公司,时任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条法司副司长的郭京毅受托促成此事。郭京毅从首创集团下属的北京首创阳光房地产公司半价购买别墅,获利123万余元,刘伟获利124万余元。
指控3
共同受贿387万助某公司逃避检查
检方认定:郭京毅与许满刚收受巨额贿赂人民币387万余元,其中包括人民币160万、美元25万、港币22万。
指控4
受贿78万给律所介绍业务
检方认定:张玉栋多年来以出钱给郭京毅买房、买车为名,分3次行贿郭京毅78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