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记者了解到,在郭京毅案中,向其行贿的企业更是包括河北廊坊新奥燃气[20.60 3.31%]集团、首创集团、国美电器[2.34 4.46%]、新飞电器、苏泊尔[18.06 -0.06%]、宁波LG
化工、莱佛士2000集团、上海百事可乐有限公司、江苏双良空调设备公司、东北轻合金公司&新加坡麦达斯控股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受贿数额总计价值人民币845万余元。
立法腐败?
“自从2008年郭京毅被‘双规’之后,一系列窝案就在商务部内部引发了不小的震动。”上述商务部官员对时代周报记者说,“因为条法司就是一个务虚的机构,没有人想到它会出事。”自2003年设立以来,郭京毅是该部落马的最高级别官员。同时,由于案件牵扯到众多其他官员,甚至与黄光裕
案有关,“话题较为敏感”,因此,大多商务部官员都不愿多提。
然而,由于郭京毅案的曝光,有网友称郭为“经济汉奸”,还有相当一部分评论提出一系列质疑:中国对外资并购的法律是否存在漏洞?郭京毅在对相关法律的解释过程中权力是否过大?郭京毅案到底是不是所谓的“立法腐败”?
据仅有的消息显示,郭京毅被指控的罪名主要有四项:1. 受贿为国美电器[2.34 4.46%]公司并购铺路;2. 帮忙设立外资公司半价买别墅;3. 共同受贿387万助某公司逃避检查;4. 受贿78万给律所介绍业务。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有关郭京毅如何实施“铺路”、“帮助”等具体过程却并未得到详细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