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4月17日江西纪检委根据省委的指示,就对李九莲案复查改正一事,向中纪委写报告并附省高院《复查报告》。《报告》反省错误,用词恳切。
1981年5月9日江西省高院审定作出对钟海源(81)刑二监字第13号刑事判决书。宣告被告人钟海源无罪。
1981年7月 朱毅、方道球、曾传华、宋德恒、康为民等近六十人出狱,但无一被宣告无罪,均结论为犯有严重(帮派)政治错误,尚未构成现行反革命犯罪;刘挺荣、马军、罗斌竟被改判成刑事罪犯,(待)“刑满”释放。
1981年8月8日李九莲母亲卢菊英要求原调委会人员帮助他们向上面反映自己的愿望,为李九莲平反昭雪。
1981年8月底 朱毅赴京上访李九莲案平反中的严重遗留问题,得到戴煌鼎力支持。
1981年9月5日 中纪委办公厅三一四室正式受理朱毅上访,有关负责人朱立同志盛赞李九莲是“党的优秀女儿”,对钟海源被活体取肾无比震惊。
1981年9月11日下午两点朱毅在北京中南海侧中纪委办公厅会议室向中纪委、中法委、人大法制委、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中宣部、全国妇联代表汇报李九莲冤案。
1981年9月12日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刘复之为彻底处理好就李九莲一案受牵连的众多人员的善后事宜,在人民大会堂会议室召开的小型座谈会上发表讲话:这可以说是一个大冤案……骨子里并不同意中央和省委对李九莲本质的看法,仍然坚持认为李九莲是什么“现行”或“铁杆”的人;还有明知自己错了,但为了保持“永远正确”的面子,不得不强拉硬拽、胡拼乱凑一些理由,继续打肿脸充胖子以伺机报复的人,都还有一些。这也是值得注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