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3年 11月,公安部和江西省公安厅,把李九莲的申诉状转到了赣州地区公安局,要求对她的问题必须进行复查。地区公安局拖延了三个多月,一位负责人对这份申诉状和上级领导机关的批示看也不看,就在上面批了四个字:“此信暂存”,然后束之高阁。
1974年春天,“批林批孔”。李九莲,要求赣州地委和公检法机关为其修改“现行反革命”、“敌对矛盾”的结论,为她的三年冤狱彻底平反。赣州市和赣州地区数以万计的工人、干部、学生、市民、知识分子,纷纷集会和张贴大字报支持李九莲。他们还自发组织了“李九莲问题调查研究会”(下或称“李调会”),展开了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并在群众集会上,与地委书记杜昭等人进行了激烈的唇枪舌战。赣州地委不但断然拒绝了这一情理齐备的要求,反而以“反革命翻案”、“破坏批林批孔运动”等罪名,
于 1974年 4月,再次拘捕了李九莲,将其押往兴国县。
1975年5月20日,李九莲开始了她长达73天的绝食,只是在被强制注射葡萄糖液的情况下,她才免于一死。
1976年10月,“四人帮”垮台。但,大墙内的李九莲仍在服刑。12月,李九莲在狱中写了最终铸成杀身之祸的《我的政治态度》。写到:“毛主席历来提倡党的集体领导……华国锋却把党政军大权独揽于一身……华国锋借口反对‘四人帮’,取缔了‘老中青’三结合的原则,破坏了党的集体领导制度,暴露了他自己就是资产阶级野心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