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能自法性寺开“东山法门”,创宗成祖之后,回到曹溪,其时宝林寺尚在修复之中,惠能应地方官吏韦琚之请,到韶州城中的大梵寺开堂说法,由弟子法海等记录而形成了最初的《坛经》,这就是现存《坛经》的主体部分。而后惠能回到曹溪,接引四方弟子,发展自己的教团,一住三十余年,期间又留下了许多说法的记录及师徒间问答的机缘语句和临终付嘱。这些内容在惠能去世后被弟子们增补进《坛经》,从而形成了今天所见《坛经》的样子。《坛经》的主体部分当然是重要的,不容忽视;但而后增补的内容,虽然形式不同,它们依然是惠能的语录,同样也是不容忽视的。因此,我在以下关于《坛经》内容的介绍中就不再区分哪些是主体部分,哪些是附录部分,而是把它们作为一个整体看待。 这里,我想借用历代佛经注家们解注佛经的“三分”的方法来解说《坛经》,即《坛经》也由三部分内容组成,这就是序分、正宗分、流通分。
序分,指经文开始的一段(依敦煌本),从“惠能大师于大梵寺讲堂”到“说此《坛经》”。这段经文叙述了惠能于大梵寺说法,法海集记《坛经》的缘起。
正宗分,也就是《坛经》经文的主体部分,是惠能大梵寺说法的内容,也包括以后惠能与弟子们的答问,起自经文的第二段“能大师言:善知识,净心念摩诃般若波罗蜜法”,至“神会作礼,便为门人,不离曹溪山中,常在左右”。这部分经文约占全经经文的三分之二,集中阐述了惠能独创性的禅宗学说。这部分经文又大体包括三方面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