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曝光“局长日记”内容原来却是真的!
花玉喜
9月2日上午,南宁市中院开庭审理广西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原销售处长韩峰受贿一案。曾被一些官员力挺“没问题”的“日记局长”韩峰,被指控索取及收受他人贿赂101万多元(2010年9月3日广西新闻网
)。
陈某承建钦州烟草公司商住楼、港区办公楼工程,陈某共向韩峰行贿42万元现金。韩峰说想在南宁看房子,陈某心神领会,花32万元买下东方园小区一套160平米大房送韩峰。韩峰多次收受下属感谢费;烟草公司员工订工作服,韩峰收受回扣7万;烟草专卖局支付王某“绩效管理”50万元咨询费,王某送韩峰5万元“答谢费”;韩峰买两相机镜头,高某帮他处理1.2万元发票。韩峰索取及非法收受陈璋等6人财物1014807.8元,其中索贿162,000元。韩峰连自己摄影爱好,都叫别人埋单。可就是这样一个贪贿官员,韩峰身边一些人、来宾市一些官员,为什么却力挺韩峰“无辜”?解释只有一个:官场腐败已到极度糜烂程度,像韩峰这样的腐败官员比比皆是,这样的贪贿数字在官场就算清廉的了,所以有官员力挺韩峰“无辜”也就不足奇怪了。官员与民众认识的差距怎么这么大?
对于公诉韩峰受贿百万,韩峰辩称多为收受“节日红包”,帮别人办事的感谢金以及礼品”,强调“认为这是严重违反纪律,并不算违法,”律师也认为只属违反纪律。对于有韩峰这样认识的官员,也许很普遍,因收受“节日红包”、感谢金、礼品已成为官员们的“常态”。官员们似乎忘了他们的权力来源于人民,他帮别人办的是事是“违法之事”,无论“节日红包”、感谢金、礼品都是违背社会正义的,都是对社会公正的伤害,都是违法犯罪行为,违法就必须受到法律制裁。贪官对法律的认识怎么与民众的认识距离就那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