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上流传广西来宾市烟草专卖局原局长韩某的“香艳日记”,从日记内容看,该局长的中心工作就是“喝酒、玩女人”,所以有网友对日记的真实性表示怀疑。(3月1日《羊城晚报》)
网上流传的“香艳日记”,包括从2007年9月24日至2008年1月31日每天的日记,以及之后的5篇,共145篇。我之所以相信这些日记的真实性,是因为有几个理由。
一是该日记内容“很黄很生动”。日记文笔流畅,许多细节描述令人大开眼界。如2007年9月18日“上午在宿舍。下午先去国大要了个房再去办公室,容XX等来,明天她们要考专卖员,晚上和她们一起喝了不少的红酒。11点多去国大,小谭早到了,她来月经......”;9月26日“晚上小谭要和我做,她29号要结婚了还要和我玩,看来这个女孩真是太野了......”;12月24日“喝多了。小盘也多了,叫她到我房间......”。“......”代表的是详细的性描写。如此的性描写,非真实无以详细,且发帖人是在发现妻子和韩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后,才愤而发帖的。
二是韩某写日记“留下违法违纪证据”主要是为了自我欣赏。多名知情人证实,这位韩某有日记的习惯,虽说其日记如何外流的目前还不得而知,但其“日记里留下违法违纪的证据”是很有可能的。这种情况并非少见,如吉林某总工会主席,每次玩弄女性时,都要录像供事后自己反复欣赏;海南一工商局长每次与女性发生关系后,都要从其私处剪下一根阴毛并留存。韩某在日记中详细记录自己的性行为,其实也是为自我欣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