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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伊尹
于 2011-11-18 8:21:44 发布在 凯迪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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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迪华南
广西玉林市博白县公安局向媒体透露,当地一名年仅13岁的少女被网友邀到县城,惨遭李姓、邓姓等10名男子轮奸。11月15日,涉案的10名嫌犯被警方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
警方介绍,今年10月21日晚, 李姓男子等人约女网友小花到博白县城游玩。涉世未深的小花带11岁堂妹前往博白县城与他们会合。吃夜宵的时候,李姓男子与邓姓男子密谋,要趁机把小花灌醉,以便大家乐一乐。从未喝过酒的小花,很快就喝醉了。李姓男子等10名男子随后
对小花实施轮奸。小花的堂妹眼看着姐姐被欺凌,跑到街边痛哭……
民警们迅速赶到女孩所说的宾馆房间,看到房内有一女两男,女的大约十三四岁,一丝不挂地躺在床上,已经不省人事;一个男孩脱光下身站在女孩的床前,另一个男孩则呆坐在另一张床上。民警们立即打电话叫救护车,把女孩送到医院救治救治。与此同时,民警们把两个男孩带回派出所问话。(2011,11,17“中新网”《广西10名男子轮奸13岁少女 年龄最小男生仅17岁》)
说这则报道触目惊心,是因为之所以发生这样的轮奸案,有三个触目惊心的事实存在:网友、宾馆和作案者的年龄。而其中的第三个事实是:“根据警方透露,以李姓男子、邓姓男子等人为首的轮奸团伙共10人,他们最大年龄的24岁,最小的17岁。”如果仅以年龄论,这10个人均可以算作是被害人的“大哥哥”年龄,但悲剧就在这样的年龄段发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