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是“一把手”集权太大。漯河市三任市委书记先后“落马”与他们集权太大不无关系,个人集权太大,凡事一个人说好算,一切制度成了摆设。王有杰口气很大,经常利用职权为请托人谋取不法利益,其中为某一请托人减免征地及承建费912万元,收受贿赂70余万元;程三昌与不法奸商暗中勾结,一口气可以卖掉全市90%以上的国有企业,其中仅他一人经手的就有27家,致使国有资产严重流失,职工利益屡屡受到侵害;在用人方面,刘炳旺个人说了算,大肆买官卖官收受贿赂,导致一些领导干部为了保住位子,把家里的沙发都卖了。“一把手”集权太大,加上缺乏监督和制约,不出腐败问题几乎是不可能的。
剖析漯河三任市委书记先后“落马”的深刻教训,希望每一个领导干部认真汲取,不蹈他们的覆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