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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在场目击知情证人吴
女士等到庭作证接受庭审质证,
在重审法院经公开公平公正的审理确证杨佳致死六位无辜警察属实且确证杨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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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事发时无精神病具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后,重审法院依法判处杨佳死刑立即执行,
在重审法院经公开公平公正的审理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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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的起因是相关警察在一年前处理杨佳租车案时的恶意报复长时间滞留杨佳违法强制传唤杨佳到警局并在警局时非法集体殴打杨佳且事后相关警员违法对待杨佳的信访投诉等事实后,在杨佳被执行死刑之前,相关部门即依法及时立案查处并公开公平公正地审判相关警员的滥用职权违法渎职罪行,并让杨佳作为受害人出证接受庭审质证,至相关滥用职权的警员认罪服判后,再对杨佳执行死刑。
而且,
这个正确结果,是任何人(包括体制外“利用这个案子的社会关注度,企图蒙蔽尚未全面了解相关事实全部真相的社会公众”的这股力量)依据普世皆知的民主法制公平正义理念,都能判断出来的。
所以,
体制外的这股力量,也能够很快公开提出正确处理杨佳案的结果应该是怎样的意见。
但他们其实,
是不愿意见到这个结果真成为现实!
他们最希望见到的,
就是这一正确结果没有成为现实!
针对体制外的这种唯反对而反对的力量,我曾和一位到我办公室来访的德国学者,说过这样一个比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