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我以个人的名义给上海市检察院CX检察长写了一封律师函,委托一位访民朋友送到上海市检察院。已经过了半个多月,检察院毫无音信反馈。我只好将这封律师函公开。这件事说明,在上海市检察院的眼里,律师连妓女都不如,他们想勾结就勾结,想拒绝就拒绝。我知道这根源在上海政法委,但我没有证据,只好骂上海市检察院出气。TMD!法律文书在上海市检察院,还不如厕所里的手纸有用!
律 师 函
上海市检察院CX检察长
我是上海市民冯正虎的代理律师夏钧,在此向你反映一起正在发生的,严重侵犯人权的事件。从今年“两会”开始至今,冯正虎被杨浦区公安局监禁家中,不准他外出活动,甚致不准他外出看病,导致病情严重。这是侵犯人身自由权利的,而且非常不人道的违法行为。特向您反映此事,请您给与救助。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两年前,冯正虎曾被中国国际航空公司违法阻止回国,滞留日本机场92天。后来他得以回国,但飞机票钱至今没有退还。他为要回这飞机票钱,委托我做他的代理人,向北京市顺义区法院起诉中国国际航空公司。这法院已经受理该案,我们正在等待开庭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