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上海市政法委书记吴志明上海市公安局
局长张学兵
等相关责任人“在处理杨佳案相关事宜时涉嫌渎职犯罪的不当失职行为”
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李劲松的紧急报案举报控告专函》
中华人民共和国
最高人民检察院、
尊敬的最高人民检察院
曹建明
检察长
: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李劲松,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一个普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一个和您一样
“真切爱着自已天生唯一的家人、真切爱着自已天生唯一的同胞、真切爱着自已天生唯一不可更改的祖国”的现代中国人。
一个和您一样
“天良、人性、人情、信义、理性犹存”的现代中国人。
一个和您一样
“同情心、正义感、社会责任感尚在”的现代中国人。
一个和您一样
“坚守民主法制公平正义信念、坚持践行依法治国之路”的现代中国人。
我的居民身份证号是
362427196507100012
。
联系电话是
010-86869595
,手机
13691124988
。
通信联系地址是“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
31
号中裕世纪大酒店
A512
室”,邮编
1000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