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象征主义与现实主义的结合。一种情况是作品总体上以现实主义为基础,充分运用象征主义的表现手法,从而达到了现实性与象征性的高度结合。例如鲁迅的小说《狂人日记》、《药》、《长明灯》、《祝福》,王统照的小说集《春雨之夜》、《一叶》、《遗音》等。 另一种情况是以象征主义为基础,同时具有浓厚的写实精神,实现了现实性与象征性的高度统一,如鲁迅的散文诗《野草》。
二、象征主义与浪漫主义的结合。这类作品是在浪漫主义的基础上吸取象征主义的表现手法,使作品具有象征主义色彩,从而极大地拓展了作品的思想内涵和艺术表现力。如郭沫若的《女神之再生》、《凤凰涅槃》等诗篇,田汉的剧作《梵峨璘与蔷薇》、《古潭的声音》和《南归》,杨荫深的《磐石和蒲草》,白薇的《苏斐》等。
三、象征主义与唯美主义的结合。这类作品带有明显的唯美主义倾向,同时又纳入象征主义手法,并最终由唯美主义过渡到象征主义。这类作品主要来自于新月派、浅草社、沉钟社等文学社团创作的诗歌和小说。如闻一多的《红烛》、《死水》,朱湘的《石门集》,陈梦家的《唐朝的微笑》、《白俄老人》、《影子》,冯至的《吹箫人》、《寺门之前》,焦菊隐的《夜哭》等诗歌;陈翔鹤的小说《市隐》、《眼睛》,韩君格的《月的市场》、《居蔡》,林如稷的《狂奔》、《死筵之后》,杨晦的剧作《除夕》、《老树的荫凉下面》,滕固的《壁画》、《银杏之果》等。
四、典型象征主义诗歌的出现。这类作品可以说是对西方象征主义的彻底移植,深深烙着象征主义的特质。例如李金发的诗集《微雨》、《食客与凶年》,王独清的《圣母像前》、《死前》,穆木天的《旅心》,冯乃超的《红纱灯》等。这些诗人的创作给当时陷入沉闷的中国诗坛吹来了一阵奇异的风,激起了一些浪花。然则由于作品中带有晦涩难懂、颓废消极的东西,与当时主张的文学革命精神相背离,因此很快就难以为继,退出了中国诗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