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对自己的表演,郭沫若完全能自察和自辨。在一篇题为《无花果》的报告文学中他对自己的人生作了这样的概括:“做人有两种,一种叫逢场作戏,那样,很快 就能成功;另一种,叫自然流露,也很容易倒霉,甚至毁掉。我的诗,最早之所以写得好,是因为自然流露。……北伐开始之后,我的地位渐渐高了,就免不了学会 逢场作戏了。”
宋美龄在1982年写给廖承志的公开信中对郭沫若的逢场作戏进行过如此痛析,“今天有正义感之犹太人尚唾弃其同宗之马克斯,乃你党竟奉之为神明,并以马列主义为我中华民族之精神训练,此正如郭沫若宣称‘斯太林是我爸爸’,实无耻之尤,足令人作三日呕。”
郭沫若的“优孟”人生还体现 在他视自己的婚姻为儿戏。郭沫若一生中有3次正式婚姻。原配夫人张琼华1912年结婚,旋即被抛弃,但未离异,在郭家空守68年;第二位夫人安娜,原名佐 滕富子,日本女子,1916年恋爱同居,为此佐滕富子与父母断绝关系,几年后,郭沫若不辞而别,离开日本,将佐滕富子抛弃,留下了五个子女;还有于立群, 被称为“抗战夫人”,1938年初与郭同居,共生四男二女,1979年缢死于北京故居。另外,他还有多个婚外情人,先后与多人结婚,对于立群的胞姊于立忱 的始乱终弃,间接甚或直接导致其自杀。还有彭漪兰(安琳),南昌起义途中的“革命伴侣”,1927年起义失败后回到上海,后被抛弃,下落不明;黄定慧,郭 的早年密友,“大革命时期”的一代风流。郭沫若的风流韵事与乱伦嫖妓,为熟知他的人所诟病和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