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二,开门预选,选民无需拥有“党籍”就可以在任何一个政党预选中投票,爱达荷等8个州所采用此类预选。其三,开放预选,选民无需拥有“党籍”就可以在一个以上政党预选中投票,华盛顿等3个州采用此类预选。
国会议员的正式选举在全国于同一天进行,通常实行相对多数制,只要获得最多数票(不一定过半数)即可当选。选举必然伴随竞争。有人说,这是可笑的“驴象之争”!其实,在美国,选举是最严格的。竞选中,候选人的政策主张被公开宣讲,其财产情况,家庭成员,个人历史也被公开。可以说,选举的过程就是最苛刻的个人道德和人品的审查。左邻右舍、敌对党、媒体、好事者会不惜代价的发掘候选人的个人污点。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下,竞选成为个人污点的显微镜,候选人一般不可能掩盖重大的个人道德污点,更不可能“带病”上岗。正如美国学者指出,美国媒体和知识界存在着活力十足的曝光传统,专门用来揭发公职人员目光短浅、为所欲为的病灶。专门捕捉丑闻的传统,本质上是美国新闻界为解决困惑选民的信息不对称及信息成本高昂问题的一种持续性努力。
也有人认为,搞竞选就是金钱政治。事实上,候选人竞选经费的获取和使用都是公开的,并且受到严格的限制。美国竞选法规定:捐款超过200美元的要有详细的记录;任何个人在同一年内,对同一竞选人的捐款不得超过1000美元,对所有候选人的捐款不得超过25000美元,对同一政治行动委员会的捐款不得超过5000美元,捐给政治行动委员会的上限为5000美元,每年个人所允许捐献的资金总额不能超过2.5万美元。捐款限制实际上扩大了候选人或政党的民意支持基础,保障了公民享有平等的基本政治权利,使民主制度名副其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