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6月30日毕业典礼之前,系领导通知我,由于我被公安调查不能发我毕业证书,并让我家人来校谈话,说学校通过官方渠道接到公安通知缓发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当时接待我们的一位校党委领导还说“在朱令中毒的案件中,清华经过多次反思,认为校方没有任何责任。”
我父母当即去了公安14处了解情况,没想到公安说根本没听说过孙维学籍的事,表示:“警方只管破案,学籍管理是学校自己的事儿,和公安没关系,公安局从来没有,也不可能向学校发这样通知的,如果真打过电话,一定会有记录的,但是我们没查到任何记录。”
其间,我和家人曾给校党委领导写信,要求学校将缓发毕业证书的决定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我们并加盖公章。经多次交涉,学校坚持不给书面通知。
在我们的一再要求下,8月下旬,校党委、校办及系领导等再次在校招待所(丙所)接待我们。我们表示学校扣发我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是没有任何依据的。校党委领导竟然说:“现在有两条路让你选择:要么要学校承认错误,要么解决你的问题。”又说,“你想让清华认错,是绝对不可能的!”谈话不欢而散。
之后,我们又给党委领导打了两次电话,坚持要求:学校如不发证书就应该给我们一份不发证书的书面通知。9月29日,系领导打电话通知第二天去学校领取证书。
四 关于我们宿舍
朱令中毒后曾经有记者来采访,在她笔下我们的宿舍关系冷漠而敌视。真实情况是,我们的宿舍生活非常快乐。我们几个舍友五年来别说吵架,脸都没红过,至今仍是好朋友,了解我们宿舍的人都可以作证。虽然大多数记者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但经历这次采访后,我和舍友都对媒体颇有顾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