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念头,来自于他在法国的风流遭遇。
据他自己的记述,在巴黎,他至少同,西方女人之豪放、之多情、之,让他就像一个忍饥挨饿的穷孩子突然发现了宝藏。来看他的几段如痴如狂的记述:
“在石头崎岖中,在海藻活滑中,我们在颠鸾倒凤时,有时东倾西斜,如小孩们的戏玩于摇床一样的狂欢。海景真是伟大呵!我们两体紧紧抱成一体时也与它同样的伟大。
“有一次,天气骤变雷电闪烁于我们的头上。我们并不示弱,彼此拥抱得更坚固,性欲发泄得与天空的电气一样的交流。我们遍身也是电一样的奔放。可说是:“天光与‘性电’齐飞,‘欲水’和海潮一色。
“你想象我们那时的性/欲真是色胆包天了!当我写至此时,现在尚觉得赫赫然有余威!”
从此,他竟然不再喜欢在房间内做*,而只喜欢野/战了。在挪威的森林,都曾留下他与欧洲妇人酣战的痕迹。
张竞生从此迷乱了,回来后,就满脑子想这也要把中国变成法国。
“在我当时以为这样可以提高男女的情感,得到美满的婚姻。而且我痴心由这样春情奔放,可以生出身体强壮、精神活泼的儿女。
我所希望男女的结合是一种情人制,不是如我国那时的婚姻制。我以为性交能得到自由发展就可帮助情人制的发展;就是把旧时婚姻制打垮了。”
于是,他先在《晨报副刊》发表了一个“爱情定则”:一是爱情是有条件的;二是爱情是可比较的;三是爱情是可变迁的;四是夫妻为朋友的一种。
一言以蔽之:爱情,甚至婚姻,都是可以随意的嘛!
当时的编辑孙伏园趁势就这个话题策划了系列讨论。这场着名的爱情大讨论还吸引了周作人、鲁迅等文化名流参与,论者多持反对态度。
鲁迅倒没有骂他,只是评论说,他的规则 “25世纪或能通行”。
尽管遭到了反对,张竞生还是受到了鼓舞,于是他满怀期待地发了那则征集“性史”的广告。
03
不能不说,当时有些男女,还是比我们想象中要想得开。
不到一个月,张竞生竟然征来了两百多篇稿件,作者有男也有女。他精心挑选了其中的七篇,编辑成册,是为张竞生《性史》第一集,也是唯一的一集。
那七篇文章,无一不是真实记述自己的真实性经历,虽然有些用了化名,但能够公开发表,仍可谓大胆。
其中第一篇《我的性经历》的作者,署名“一舸女士”,不是别人,就是张竞生当时的夫人褚问鹃。
她真实地描写了自己童年的性萌动、少年的自*经验和与性体验,甚至比较了第一位和第二位(可能就是张竞生)在身体和性技巧上的区别。
她的描述很细致。细致到什么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