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之前,我从来没有听到过劳荣枝这个名字,但是在上世纪90年代末,她的名字听说家喻户晓。
1999年7月23日,合肥发生了一起震惊全国的持枪绑架人质案。绑匪被包围后,持枪抵抗,警匪双方拔枪互射,最终绑匪被击中右腿擒获。绑匪倒地时,手里还拿着枪。这名绑匪是劳荣枝的男友,法子英,两人采用绑架勒索、抢劫等手段劫财,并前后残忍杀害了7人。
1999年12月28日,法子英被执行枪决,而他的女友劳荣枝此后20年一直不知所踪。在1999年7月22日,劳荣枝诱骗电器公司经理殷建华至出租屋,对他实施了绑架。为了使殷建华相信他们是绑匪并尽快交钱,他们将木工骗至出租屋内杀害并肢解尸体。看到此景的殷建华答应给30万,但是就在23号法子英就将殷建华勒死。直至7月27日,警方才在双岗虹桥小学恢复楼209室,找到仰卧在笼内的男尸,尸体已经已经高度腐败,这具男尸正是失踪5天的殷建华,而劳荣枝已经逃之夭夭。
两人诸如此类的罪行数不胜数,这个女人极度的残忍和毫无人性,如果只是注射或者挨枪子就真的太便宜她了,如果能让她为每个死者都死一次就好了。
卿本佳人、奈何为贼!这句话形容劳荣枝再合适不过了,她与法子英也应了“女怕嫁错郎,男怕入错行”的老话。
以现有公布的案情看,劳荣枝与法子英所犯的系列案件中,每起案件两个人都是主犯,没有一方属于协从的情结,属于典型的分工作案模式。劳荣枝以色相勾引男人,法子英以暴力胁迫和杀害,作案过程中两人共同对受害者施暴,以达到勒索钱财的目的。
按照中国现行的法律,劳荣枝被判处死刑是可以肯定的,其所犯案件的社会危害性,手段的残忍性,劳荣枝也不适用少杀慎杀的原则,属于不杀不足以彰显法律的公正性。
劳荣枝与法子英共同犯下的罪行事实已经很清楚了,侦查机关现在要做的,是调查她在这二十年潜逃期间,还有没有犯下其它罪行。只要潜逃期间的行为调查清楚了,无论还有没有继续犯案,劳荣枝判处死刑并执行是没有悬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