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情劳荣枝是愚蠢的表现,一个十足的“女魔头”,略施小计就能收获好一票子人心。实在可悲,不为劳荣枝感到可悲,为那些同情劳荣枝一度呼吁不要死刑的人感到可悲。
劳荣枝犯了什么罪,劳荣枝案件最终判什么刑?——我还是那句话,劳荣枝这种人不值得同情,同情她就是对7名受害者及其家属的侮辱与加倍的残忍。
是从犯还是共同犯罪?
许多人喜欢去讨论这个问题,这起案件中法子英跟劳荣枝究竟是否存在胁迫的关系?
庭审时,劳荣枝说她被法子英胁迫,法子英却说平常对劳荣枝非常呵护,自己有温情的一面,劳荣枝被自己的魅力所吸引。
另外,劳荣枝一口咬定自己没有动手杀人,这些人全是法子英杀害的,称她自己也是受害者之一。一度想否定“故意杀人罪名”!
我们可以根据作案细节分析!
根据检察机关指控:
1、1996年7月28日,劳荣枝打电话诱骗熊某至出租屋,事先躲在屋内的法子英持刀威胁,劳荣枝用绳索将其绑了。抢夺财物与钥匙后,威逼熊某说出了家庭地址。
法子英将熊某杀害,二人前往熊某家控制其妻女,抢走财物后行凶!【造成一家三口死亡,最小女孩才3岁!】
劳荣枝当庭表示:
自己没有主观恶意与预谋,是熊某主动联系,法子英持刀指使她去翻找财物。同时她还说了,曾建议剪断熊某家电话线和熊某邻居家电话线,并建议放火把房子烧了!
劳荣枝的供述前后矛盾,既然是法子英持刀指使,缘何劳荣枝本人又多次主动提出建议呢?杀人不说,还要放火,岂不应了“最毒妇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