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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餐连锁店赛百味北京西海国际店的店员使用过期食材,偷换标签。
在赛百味西海国际店,蔬菜、肉类等食材外包装上都会贴着“报废标签”,标签上写着该食品的生产日期和报废日期。
当食材过期或即将过期的时候,员工就会在空白的“报废标签”上填写新的日期,然后将过期的标签揭下,换成填好新日期的标签。
记者发现店内有部分食材的保质期已过,于是这名员工将食材上的报废标签揭掉,然后拿出空白标签,在柜台上填写起来。
然而赛百味却对外承诺“全球赛百味都是当天烤制面包,我们也不例外”。
餐饮店使用过期食材如何处罚?
餐饮店使用过期食材,餐馆的行为违反了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规定。
应依据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食品过期如何举报?
1、要是发现食品过期,首先可以跟当地的市场管理监督局反映情况,看他们会做出怎样的处理。
再者可以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热线)和12331(食品投诉热线),由他们去核实,若情况属实会对商家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的。
消费者自己也可以关注,看执法部门有没有执法到位。
如果发现销售者明知是过期食品还进行销售的,消费者可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
赔偿金。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另外,若市民因误食过期食品造成身体受损,因此产生的就诊费用也应由销售者承担。
情节严重的可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