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个少年,如果当时在高中能够接受正确的引导,那所有人的结局将会有改变。
而受虐者(抖M),则在历史文献中能够查到不少。
潘光旦在我国的历史文献中查阅到不少类似受虐症记载。其中之一是清朝采蘅子《虫鸣漫录》(卷二)中有一个小故事说,有一位富有才华的青年人,喜欢别人用木棍打他的屁股,并从中获得极大的快感。如果几天不被人打一次,就病殃殃的,一点精神也没有。("吴兴生某,文有奇气,试辄冠军。惟喜受杖,每同志相聚,即出夏楚,令有力者重笞其臀以为快,否则血脉涨闷,恹恹若病焉。")这个故事中虽然没有提到这位青年人愿意挨打是否直接与性活动有关,从被打得到的快感来看,可能他就是一个受虐症病人。
也举一个现代的例子:
国内曾于1990年报告一个"自虐症"的例子。病人男性,35岁。因腰骶部疼痛求医。X线照片发现臀部软组织内有针样异物36枚。病人自诉在15岁时受到歧视,内心压抑,常想以利刃自残身体。有一次自己将缝衣针试探戳刺臀部时,偶然产生性的快感。28岁结婚,性生活虽能维持,但总感到不如针刺所引起的快感强。以后病人多次跪求妻子通过殴打他让自己求得性满足。来诊前一个月,再次将4cm长的缝衣针刺入左侧臀部后,时常感到腰骶部不适,且有电流通过样的感觉,影响肢体活动,才来求治。尽管有人认为这个病例应诊断为"自虐症"。但病人除了针刺自己臀部的痛苦以取得性快感外,还多次要求妻子对他施加痛苦的殴打,实际上他应是一个男性受虐症病人。
由于长期以来的文化影响,有关性这方面的文化一直都在忌讳,认知性虐待这个事,比青少年做性教育还要难,而且,更多的患者是碍于面子,不愿意去就医,强行觉得自己没事,导致家庭不和睦,家庭破裂,孩子心理不健康等等。这个结论,在我搜索文献时知道的,因为第一页就是这样子:
受害者,除了伴侣,更多的,是孩子。
我们能做的,就是尽能力,伸手,让人了解,并且避免类似的事情发生。在那之前,我们要有清晰的认知,这个,其实真的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