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三:监管部门没有在瞬间作出反映
中国A股市场缺乏熔断机制,而美国股市已经建立起来。2011年5月6日,美国股市曾出现闪电式暴跌,道指一度下挫千点,市值损失超过1万亿美元。为防止此类事故重演,美国证交会在去年6月16日启动了熔断机制,处于该机制保护下的股票价格在5分钟内波幅达到10%时,系统将启动自动停牌。而根据新的涨跌停机制要求,目前受熔断机制保护的股票,其股价较前五分钟内的均价波幅超过5%时,即被停牌,未受熔断机制保护的股票,其股价较前五分钟内的均价波幅超过10%时,将被停牌。笔者认为,通过光大证券乌龙事件,中国监管层有必要设立一套有效的股价波动的熔断机制,避免类似事件重演。
另外,面对16日11:06左右中国股市发生的惊天一幕,监管部门没有在第一时间看到是不可能的,但令人奇怪的是,在随后很长的时间里,监管部门都没有采取任何的措施、来让投资者规避投资风险。证监会与上证所,并没有在这次乌龙事件发生的过程中给投资者提供任何有效保护。下午13:05左右,上证所联系上光大证券,确认股指暴涨是光大证券系统问题,但仍然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来控制风险,而是放任投资风险的蔓延。实际上,如果证监会在第一时间,就能够对当天的股票交易停牌,那么很多投资者的损失就不会发生。
究竟谁该为光大证券乌龙事件负责?除了光大证券涉事部门因套利需要而游离于内控体系之外,且没有安装刹车的高频套利交易,而交易所、监管部门都存在着一定的责任缺失问题,否则这起乌龙事件就不可能发生,就不会影响这么深远,更不会给投资者带来这么大的损失。亡羊补牢为时未晚,此事件发生将为整个证券市场如何完整风控体系,敲响了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