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河县 77岁老汉为5亩土地打官司16年法院赢了官司 政府拒绝履行
曾经参加过抗美援朝战斗的河南省唐河县77岁老汉张清一,现在陷入一场更加艰苦的马拉松官司------为5亩土地打官司16年,目前,唐河县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仍然没有给出个解决问题的时间表,南阳市中院执行局办案人员则以没有法子执行应付来自最高法院和河南省法院的督办函。2009年3月初,张清一告诉前来采访的记者:政府准备把我拖死,他们说了,张清一快死了,再拖几年就了啦。但是,我不服,一定要让输了官司的政府部门马上给我办理4.97亩土地使用证过户登记手续,确认我的合法财产权利不受侵害。
根据张清一的叙述,结合唐河县政府、南阳市及河南省两级法院查明的事实,张清一土地纠纷案件的基本情况大致是这样的:1993年9月1日,张清一以汽修厂的名义和唐河县城关镇常花园村常东组签订征地协议,当时商定征用该组荒地4.97亩,地价每亩28000元,合13.91万元,连同建房办证及其招待费,张共付给14.5万元,隋打有收条。唐河县政府以1993第63和64号文件批复土地3.9亩,隋自用0.5亩,交付张使用3.4亩。除此以外,在我们原商定征用的4.97亩中,有1.57亩未经土地管理部门审批,在土地清理中,县土地局让我写出检查,补交土地出让金2万元,罚款5235元。张清一接受处罚后,补办了土地使用手续,汽修厂已经享有合法使用权。但隋云山却将1.57亩土地分卖给9户居民建私房,从此,双方发生纠纷。1998年3月26日,县土地局主持调解,该调解书约定,超占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