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来是叶家姐妹党跟兄弟党之间的对垒,但由于叶文浩的哥哥身体不好没有参与官司,而使得官司变成了叶文浩和刘淑仪夫妇硬撼叶家五姐妹。
说硬撼,是因为叶刘夫妇打赢这场官司的机会微乎其微。
叶刘淑仪说,根据普通法的法理和案例,要挑战一份遗嘱,只有两个可行的理由,第一是立遗嘱人的精神状态不健全,第二是立遗嘱人受到不当影响。第一点很难成立,因为律师绝不会承认是自己的委托人神志不清立了遗嘱,而且叶正平长期由五个女儿照顾,她们一定能找到医生,来证明老人当时身体健康头脑清楚。至于第二点,律师问,叶正平是不是潮州人,因为传统上潮州人遗产只传男不传女,如果叶正平是潮州人,律师就比较容易论证他是受到不当影响。这个突破口也瞎了,因为叶正平并非潮州人。
唯一的希望,就是去找叶正平身边的人出来作证。可是家里的佣人护士司机,统统都是叶家姐妹请的,自然不会作对她们不利的证供。
这起官司的本质是,叶刘夫妇要通过官司来证明自己清白,绝没有对叶正平老人不忠不孝,而叶家五个姐妹刚好相反,是要通过官司来证明叶刘夫妇就是不忠不孝之辈。作为原告的五姐妹,要求法庭为这场诉讼排期十天,目的是尽量在法庭上详详细细地列举被告的诸多不是。她们从叶文浩十多岁时发生的事情开始说起,诸如情绪不稳定、和家人争执、动手打人、未得老父批准就结婚,等等等等,种种大家庭常有的琐事,都给抖了出来,用叶刘淑仪的话来说,那是一场抹黑之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