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艺谋的电影《秋菊打官司》曾经轰动一时,电影中连谁是当事人都没有弄清楚的情况下,秋菊的老公被打,老婆秋菊告状,法院就判决秋菊胜诉了。被打败的还是县公安局,公安局局长亲自出庭,心甘情愿的接受了败诉的结局。当时,看这部电影的时候,我还没有学法律,感动的一塌糊涂:中国已经是法治社会了,老百姓有冤屈可以打官司出气,将来就当律师帮助老百姓打官司。
若干年后,我当了律师,也遇见了一个“秋菊”。这个秋菊是山东临沂的一个农民,为了方便,下文里我就叫他秋菊了。秋菊50多岁,因为超生,计划生育乡干部到他们家里抄家要罚款,没有抄到钱,抄出来一沓铁路债券,面额还都很大,每张一千元。秋菊看到乡干部手里的铁路债券忽然想到这些债券可能还值点钱。这些铁路债券是邻村的农民刘平抵债抵过来的。刘平虽然也是一介布衣,却酷爱收藏。每次看到自己喜欢的古玩儿器物,倾家荡产也在所不惜。这些铁路债券就是刘平从旧货市场淘来的,后来又发现了更喜欢的东西,就找秋菊借钱购买。事后,还不上钱,就拿这些铁路债权抵债给了靳庆华一部分。乡干部是断文识字有见识的人,看到铁路债券上有铁道部的打印,并且见上面的债券发行章程中明确注明:“此债券不记名不挂失”。这就和人民币差不多,可以在市场上直接流通的,应当是值钱的。
乡干部就怂恿秋菊到北京找铁道部兑换,兑换成钱交计划生育罚款。乡干部的亲切关怀给了秋菊很大的鼓舞,收拾行囊上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