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承办人讲:这个案件海淀法院之所以不立案,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铁道部称这批铁路债券已经兑付,不知什么原因又流通到市场上,三名原告是在二次流通过程中购买的。法院担心此案背后涉嫌刑事犯罪,故不予立案,并称,此案已经请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现在,此案申诉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承办法官完全有可能因为我们无法排除此案背后涉嫌犯罪的可能性,继续维持不立案的决定。对此,我们深感无助!普通百姓无法对铁路债券是否二次流通证伪;也无法排除铁道部管理债券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涉嫌犯罪行为和失职行为。三农民只因相信铁道部才购买了铁路债券,无论铁道部是否有管理过错、是否进行二次流通,都不应当让善意购买人买单。
作为一个法律人,我能够理解法院在权力体系中的为难之处,但此案如果不立案审理,失信于民的不仅仅是中央部委--铁道部、还有司法机关。目前社会,乱象丛生,一个主要的原因是信任缺失。政府和司法的公信力关系社会稳定、民心所向。当南京法院法官判决彭宇案时肯定没有预料到会引起如此巨大的社会负面效应,三农民状告铁道部铁路债券案会不会也在某个特定时期发酵呢?前者关乎社会道德风气;后者关乎政府和司法诚信。
恳请关注此案,为民做主、为司法立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