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商银行破产的几个关注点。——
吾国央行日前宣布,包商银行即将被提起破产申请,依法清算。笔者浏览了财新周刊的长篇报道《包商银行破产倒计时》,个人认为有几个关键点值得注意。
一、这将是改开四十多年来吾国第一家经由司法破产程序完成清盘退出的商业银行。虽然1998年海南发展银行曾经倒闭,但该行并未进入司法破产程序而是走行政清理程序。包商银行将是我国首家正式破产的商业银行,足见其标杆意义。也就是说,以此为标志,吾国的银行业或将进入“优胜劣汰”的新阶段,银行不再是“旱涝保收”的“聚宝盆”,经营得不好同样也会破产。不过国有银行是否也会如此,笔者尚难判断。
二、去年5月24日,鉴于包商银行已出现严重的信用风险,央行与银保监会决定对其进行联合接管;当年10月,接管部门又决定采取新设银行收购承接的方式推进改革重组;此次又更进一步宣布对其实行破产清算。之所以如此“逐步升级”,原因应在于包商银行的损失缺口实在巨大——经清查其资不抵债高达2200亿元——没有战略投资者愿意参与对它的重组。从报道的介绍看,包商银行的内部管理极其混乱,“上上下下,里里外外,几乎烂透了”,已成了“扶不起来的阿斗”,不如干脆让它破产,如果硬要“救”它,国家将付出更高的代价、承担更大的损失。
三、包商银行烂到这个程度,跟地方监管的“失守”密切相关,不仅对该行存在的种种问题完全失察,而且“收受贿赂,严重放水,甚至保驾护航”。当年内蒙古银监局的领导班子成员中,几乎全军覆没,“只剩一个人没被查了”。监管何以至此,值得上级部门深刻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