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看看,他对什么案子最有兴趣?不是一目了然吗?帮这些人洗罪好啊,不光是赚名声,最重要的是赚钱,你帮邓玉娇有什么好处?没钱啊!.
李庄的第三大贡献:律师不一定要很懂法律,但一定要懂“规则”。包括我在内的大部分老百姓以前一直认为“以实事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多么的神圣!这句话也是律师在法庭上最喜欢讲的一句话,然而实事告诉我们,也不过就是挂在口里的一句话而已,实际上他们不需要懂太多法律,临时抱“佛脚”就够了,我这里的“佛脚”可不是法律条文,法律条文不记得可以拿着本本念,他们要抱的佛脚是能走路的脚,是官员的脚,并且是讲话够份量的官员的脚,抱脚的规则很简单:用钱砸、用美女勾,用黑手腕威胁。李庄曾经的叫嚣让人民看到了律师背后一些人的嘴脸,律师造假决不是李庄的发明,但是,是“李庄之流”把它推向了顶峰法律在他们面前是被玩弄的对象,“潜规则”才是他们要遵守的铁律。
.李庄的第四个贡献:法律是适用于老百姓的,人权是适用于某些特定人群的。律师们一开口就是“人权”,好象只有他们知道人权的重要性,陈良宇、郑光迪、张恩照、曹文庄、王慎义哪一个不够死刑?他们都是因为“人权卫士”的律师们把命捞回来的,为什么他们最后都活得好好的,为什么他们活得比工薪阶层还有滋有味?为什么许廷因取款机的问题多取几万块钱却是个“死缓”?(虽然后来在人民的压力下改判),为什么贪官能够轻易的“因病假释”?而老百姓非得坐穿牢底?老百姓就不生病吗?不是,只要你有钱,律师们就可以终身在你身上“运作”,直到双方满意。只要你有钱,律师就保证你的“人权”,如果你什么也没有,你就得“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