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让这些原本该颐享天年的老人成了罪犯?是他们本身还是家庭?是社会还是权力?或者兼而有之?
我们曾有在延安时代就塑造诞生的歌剧、解放后的电影和文革前夕诞生的芭蕾的《白毛女》,以及据说是真实版的四川宜宾“白毛女”罗昌秀故事。虚实两个版本的“白毛女”,一时成了彰显翻身解放当家做主的标本嘘嚯了几十年,成了我们“旧社会让人变成鬼,新社会让鬼变成人”的优越制度同腐朽制度的本质区别。
我也想起法国现实主义大文豪雨果,在其以法国大革命后所谓“共和”体制背景下,倾诉的最底层“可怜的人儿”非人遭遇的“悲惨世界”的三大社会问题:“男人因穷困而道德败坏,女人因饥饿而生活堕落,儿童因黑暗而身体羸弱。”当然,那可是特指资本主义国家的罪恶,不是我们国家的幸福。遗憾的是:百余年后这种社会毒瘤竟然在我们优越社会主义制度下发扬光大。我们不但制造着新的“冉阿让”、“芳汀”和“柯赛特”。而且连当年统治者“鹰犬”的沙威那点残存的良心忏悔而自杀的勇气都没了,只有大小“沙威”们毫无制约的无耻撒野和骄横。
传统的理论灌输,让我毫不怀疑既定洗脑说的没错:的确!把坏人变成好人的社会,必然是个好的社会。而把好人变成坏人的社会,绝不是他妈个好的社会!这是我的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