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氓实在不是一个好的称谓,自古至今,这个群体都被主流价值所排斥,从而游离于社会倡导的主流生活。何为流氓?按照百度百科的解释,是指无固定工作、经常寻衅闹事的人,后也指不务正业,为非作歹的人。然,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地方, 流氓自有不同的群体基础以及不同的生存方式。
由于中国历史悠久,文化发展的分支难免杂乱,以及中国地域广博,人们生活的习惯难免有异,表现之于流氓的称呼,便又诞生强烈的地方色彩,比如北京谓土混混,杭州谓光棍,扬州谓青皮,四川谓蝈噜子,天津谓混混儿或混星子,上海谓白相人,痞徒,瘪三等等。无论称谓何如,但有一点他们是相同的,那就是没有固定职业,游手好闲,不务正业且寻衅滋事。
我们认知的流氓,印象基本上还停留在街头上那些敲诈勒索、白吃白喝甚至调戏妇女的无赖之徒,他们无视道德,不讲道理,甚至有一种不识好歹的死皮赖脸,反正自己身份卑微,也就顾不得什么尊严与道德,于是,才会有“我是流氓我怕谁”的恬不知耻与所向披靡。在马克思看来,“流氓无产阶级是旧社会最下层中消极的腐化的部分,他们有时也被无产阶级革命卷到运动里来,但是,由于他们的整个生活状况,他们更甘心于被人收买,去干反动的勾当。”由于身份局限和教育缺失,使得他们流氓起来也缺乏技术,不具档次,充其量也就是混得街头无人敢惹的泼皮罢了。
随着时代发展,社会进步,流氓的概念有了更为丰富的内涵,不仅将其存在的领域从街头无产者扩展到社会各个行业,而且行为特征也从不务正业为非作歹的狭义理解拓展为以非主流观念非常规手段给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广义延伸。这样的流氓,由于扮演可能很有影响力的社会角色,具有更好的身份伪装,从而无法被人轻易察觉和识破。中国有句古语,叫作“窃钩者诛,窃国者诸侯”,足以说明真正危害社稷的流氓往往具有极其显赫的社会身份,否则,根本无法以“窃国”成就“诸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