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恶不是与生俱来而是后天形成的。我相信“人之初,性本善”,用马可.奥勒留话说就是“依据自然的恶是没有的”。一些最底层的人群,由于权利不断被蚕食、起码生存条件恶化和缺少社会必要关爱辅导,逐渐成了社会“边缘人”和“多余的人”。这种趋势加剧了这部分人消极悲观转化为绝望厌世和报复社会意识的“恶”倾向。但这并不等于或证明有这种消极思想倾向的人群都会去付诸行动“走极端”。除了极少数丧失理智铤而走险的人外,绝大多数还是能调整心态相对冷静抑制内心魔鬼的。不过,他们很可能是社会极端行为的同情者或声援者,而且与偏激行动实施仅一步之遥,任何一种过激的权力和权利的冲撞,即可演化成硝烟浓烈的战场和墓地。
而这种浮躁情绪之风的造势蔓延,皆因我们社会弊端不能得到及时遏制,人心得不到安抚、困难得不到帮助所然。因此先后“好人变坏人”类似“张君案”的恶性杀人抢劫等大案要案不断发生。在权力滥用钱权交易的无法无天侵害下,官民利益冲突愈发变得尖锐。从强圈强拆、截流上访等等“星星之火”矛盾,激化成各类突发事件和人命案的“燎原之势”。层出不穷顾此失彼疲于奔命忙于“堵”和“压”的折腾,成为不得不投入与国防相等的“维稳”开支去应对的本末倒置……
前两年,最有代表性,也最博得同情的是“杨佳袭警案”。如果说杨佳的“你不给我个说法,我就给你个说法”回答,是民间权利对官场权力失去耐心的野蛮对垒的话,那杨佳的极端的“以暴制暴”滥杀无辜,起码还目标有所指向只袭击给他造成损害的群体。但现在看来,4年前62岁的张云良制造的“6.5成都公交车纵火案”,和今年60岁的陈水总制造的“6.7厦门公交车纵火案”,以及近来发生的诸多伤及无辜的爆炸案,已经说明这种“讨说法”的指向,不再是特定人群,而是全社会了。这是一个很可怕的趋向。而这两起报复社会的暴行,全是出自两个60岁的底层无助孱弱的老人(尽管他们有自身的问题),也该是彻底反省检讨我们社会各个部件的时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