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推行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干涉了公民的基本人权,违背我国长期以来的生育观念,造成了大量人间悲剧,是为不人道。我们可以指责那些一心为了生育一个孩子的人是封建思想严重,可谁赋予了你野蛮纠正他人思想的权利?为了生育二胎(也或多胎)而导致大量人流亡他乡、妻离子散甚至家破人亡,政府实在应该从人道的角度再考虑一下,尤其是在当今建立“和谐社会”的时候。
 
强制推行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事实上还是件添麻烦的事情。我们定了基本国策,成立了专门机构,甚至政府全体动员,可人口高峰照样到来,想超生的照样超生,但政府花钱却不少,群众满意的则不多;群众千方百计的为了额外的人口再生产,金钱和精力都浪费了不少,社会再生产则丢下了很多;我们现在再也统计不清楚我国人口的具体数字,因为有一大群“黑孩子”没户口也不愿意被统计;我们现在弃婴和流浪儿随处可见,负不起罚款的父母索性将孩子扔了个遍地,这样的新闻我们早已见怪不怪了;我们现在反腐倡廉又多了一项重要的内容,因为大量的乡镇干部以生育指标为腐败及索贿的重要渠道,腐败还没有清除,民怨沸腾倒是又多了一条理由。
 
强制推行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还是一件得不到任何好处的事情。我们为了解决人口高峰时候孩子的就学而修建的大量中小学即将荒废,但我们将忙着盖大量的养老院了;我们的教育投入现在还严重不足,养老金的缺口则更是大得惊人;我们的国家还没有富裕起来,可人口已经“未富先老”了,将来谁为我们养老谁来建设我国未来的经济则想都不敢想;我们国家人口的性别比例在七十年代初刚好接近合理水平,现在性别比例则失调到成了世界上最严重的国家之一了;更麻烦的是,人民的生育观念已趋保守,而我们还在继续强化这种保守的生育观念,这无异于整个民族人口的慢性自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