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0免费也好,百度免费也好,你和用户之间的合同关系底线是你不能侵犯用户的权利。这一次百度和360两者之间互相限制、互相攻击,他们杀的昏天黑地,对消费者来讲没有什么影响。真正的能给消费者一个选择的权利,对消费者来说更有利。影响比较大的是影响电子商务企业的发展,360和百度竞争的结果是削弱了百度的市场份额,降低了百度的广告收益,这是百度比较恐慌的。360有免费的杀毒工具和搜索引擎,这就形成了一个集团军的优势,如果把竞争比作两个军事作战单位,百度是空军的话,360就是海陆空都有。虽然我的三军没你的人数多,但三军的优势绝对能打败百度。如果竞争过程中双方不触及底线,不损害消费者权益,长远的发展360最终会严重削弱百度的宣传费用,这是百度比较恐慌的。因为百度是单一的搜索引擎工具,没有像360有免费的杀毒软件,有一个比较有市场份额的浏览器。
360有自己的增值服务,可以使消费者形成消费习惯,离不了,所以百度比较恐慌,一开始要采取反制措施,这是比较愚蠢的。百度现在要考虑要做的,要想有一个良性的竞争,采取任何反制措施或者技术措施都有可能触犯反垄断法,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或者纵向的垄断协议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百度可以做的是在搜索引擎方面一个是提高服务的技术含量和编易程度,另外是把相关的衍生的产品,比如百度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能不能学习360的模式,造一种互联网的产品,让大家在使用中都要用,都离不了。比如百度推出一种操作系统,使用的效果和便利程度比微软的东西还好用,最终达到360杀毒软件的效果,颠覆微软。现有的状况是360搜索和百度搜索的竞争,我们没有足够的证据能够证实说360一定侵权了,同时我们也没有充分的证据说百度采取了具体什么样的反制措施,看到的就是媒体从一些渠道获取的片面的消息,竞争行为是一种革命变革行为,在竞争变革过程中对科技进步和社会进步必然有损害,但过程中需要竞争双方搜集证据,如果他们认为侵犯了自己的权益也可以向有关机关提出控告或走法律途径。但作为消费者或旁观者来讲还是乐观其成的看到他们的竞争,这对我们是有好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