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7年,直属满清军机处专门负责推行预备立宪而设置的(宪政编查馆)在奏稿中也提到:“中国地大民众,分省而治。谘议局为地方自治与中央集权之枢纽,必使下足裒集一省区之舆论,上仍无妨国家统一之大权。” 当时满清政府推行的预备立宪主要有三方面内容,其一是行政改革:包括司法改革和教育改革,核心是官制改革。其二是设立议会。其三就是实行地方自治。
1908年,在清政府给出的立宪九年时间进程表中,计划在第三年开始普及识字教育,逐步使民众识字率达到百分之五。预计在第九年,也就是1916年宣布宪法,颁布议院法,颁布议员选举法,举行议员选举。
1909年,当选江苏省谘议局议长的张誊同当时的江苏巡抚(博尔济吉特·瑞澄)商定:张謇发起联络各省谘议局,瑞澄出面联络各省的督抚,共同请朝廷速开国会和速设责任内阁。1909年12月,十六省谘议局的五十多位代表抵达上海成立了《国会请愿同志会》。该会《简章》以请求政府即开国会为目的,并宣称不到国会成立之日,绝不解散。他们在1910年联合各省商会以及海外华侨连续三次聚集到北京请愿,要求速开国会。1909年10月,资政院在北京成立,同时也要求1911年召开国会。满清政府在举国压力下将九年预备立宪期修改为五年期,并宣布1913年召开国会,1911年先成立内阁。
1911年5月,清政府裁掉了军机处等机构,公布了制定的内阁官制,组成了一个新内阁,庆亲王(奕劻)出任总理大臣。十三位国务大臣中,汉族官员有四位,蒙古旗人一位,满族官员有八位,其中皇族成员占了五位,这个内阁当时被世人嘲笑为皇族内阁。其实那时的中国人真是不知足啊,皇族内阁也他妈是内阁呀,总比打打杀杀一百多年后,连个立宪内阁的影子都没有强多了吧。当然,那个时候也有人不愿意看到立宪和责任内阁不断改良延续下去,那样就没法革命了。内阁成立不久,满清的立宪就被武昌的枪声打断,清政府在武昌起义爆发后曾经试图挽救大清的立宪,于1911年11月3日公布了最后一部宪法性文件:《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但是中国已经踏上另一条百年之路了。接下来,中国历史进入到一个压缩版的春秋战国新时期,简称民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