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述情况可以了解到,这简直是一个卑鄙的掠夺性的霸王合同,而这样的合同就是由当时的郑州市政府牵头搞的。结果,到了1996年,郑州市政府看到出租车事业蓬勃发展,于是就决定对每辆出租车收取60000元的出租车经营权费,而这些费用全部由个人承担。于是第一次大罢工就发生了,司机们通过串联相约罢工,对违反规定擅自拉人的直接砸车了事。后来,在政府的干预下,罢工很快就结束了,但经营权费照收不误。
很显然,这是个由于政府懒散而引起矛盾,当时如果把个人与出租车权益问题一揽子解决,绝对不会出现今天的悲剧。但是,政府没有解决,这个问题就悬而未决,终于酿成今日之祸。
其实,郑州是全世界出租车行业最为不公的城市,这个不公大大养肥了出租车公司和相关管理部门。这些公司几乎没有投入一分钱,却从每位出租车司机的身上榨取血汗钱。原郑州市最大的出租车公司——大众出租车公司老板魏某身价上千万,拿着司机们的血汗钱长期包房,专门玩弄中学生和未成年女孩达20多个,而他本人甚至还混到了全国人大代表(记不清楚了,也许是省人大,也许是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