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经乌江村村民自发调查查明,是桶井乡林业站站长张某军与乌江村村委主任安某阳出面带人将两棵树挖走盗卖。
村民们将此事及乌江村一系列被侵害权益事件和桶井乡政府中涉嫌贪污的几个领导实名检举到德江县政府,县政府违反国家关于实名举报的相关保密规定,将举报信转给桶井乡的这几位领导,并由这几位被村民举报涉嫌贪污的领导组成调查组,调查他们自己涉嫌贪污的事实。
村民们后来查明,趁乌江村全村都搬迁到数十公里的青龙镇之机,桶井乡林业站站长张某军与乌江村村主任安某阳带人来乌江村盗挖古树,在挖安某诗家晒坝旁的黑塔树时,被安某诗撞见,于是张某军说给安某诗8000元,作为古树“遮掩土地阳光”的“赔偿”。
安某诗知道黑塔树的价值,当时表示8000元太少,张某军威胁说“这不是和你做生意,你如不愿意,到时你一分钱也得不到,政府将强行移植。”张某军当时给了安某诗3000元,古树运走后又给了5000元。
乌江村另一棵被盗古树(黄果树或黄褐木)长在村民杨某恒家土地的边上。盗挖古树时,损坏了杨某恒家邻近古树的部分土地和青苗。除了给100元的青苗补偿外,他们还给了杨某恒3000元的“土地损坏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