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之后当地政府的调查结果是:乌江村用木船撑渡,造成特大木船翻船事件。县政府为了水上交通安全,取缔了木船经营权,替换为铁制结构的机动船,并由政府委托个人经营管理。
德江县政府关于(2000)6.11特大事件的最后一次公开结论是《德府纪要〔2014〕51号》会议议定:“一、关于渡口船舶权属问题。由于乌江村不具备承担事故赔偿责任的能力,为规范船舶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政府有关政策规定,明确乌江村渡口船舶产权收归桶井乡人民政府所有并负责监管,桶井乡要切实履行好管理职责。”
其实,(2000)6.11特大事件与乌江村集体村民没有半点责任,全是桶井乡政府为霸占乌江村新滩渡口一手造成的此次惨祸。
德江县桶井乡政府的某些人,瞄上了乌江村百年古渡口这块“肥肉”。为达到打乱乌江村新滩渡口的经营管理秩序、霸占乌江村百年古渡口这块“肥肉”的目的,1999年间,他们暗中挑唆指使本村村民安某超私自用自家木船强行参与古渡口推船渡人的经营活动。
2000年6月11日逢集,乌江涨水。安某超有多年撑船的经验,在明知钢质机动大船在一般情况下都不能承载超过50人,遇到涨水还要酌量减少乘坐人员的行船规矩的情况下,居然用自家的小木船严重超载,导致最后将其木船压沉,酿成惊人惨案。简而言之,此次特大事件,明显有人为故意造成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