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教育部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7886号建议的答复》中指出“双一流”建设是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重大引领工程,建设成效评估具有根本导向。建立“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体系和评价办法,已列入中央《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2019年重点任务。目前正组织力量研究“双一流”建设情况动态监测机制和评价标准体系、“‘双一流’建设确定每五年一个建设周期,第一轮周期为2016-2020年…健全‘双一流’建设绩效评价标准体系,研究探索‘双一流’高校分类评价分类支持政策,支持地方统筹推进‘双一流’建设…中期评估中发挥专家委员会作用,组织委员及学科专家,对各校中期评估报告进行审议…组织专门力量研究建设情况动态监测机制,以利于及时对高校建设情况进行跟踪指导”。
由此可见,2020-2021年度是140所第一轮中国“双一流”大学建设成效动态评估的“期末大考”之年,也是第二轮中国“双一流”大学建设名单系统遴选的关键年度!
二、遴选考评对象
(一)第一轮国家“双一流”入选高校
《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17〕2号)公布的137所高校,其中: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36所、B类6所,小计42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C类95所。由于中国地质大学、中国石油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分别在武汉、青岛、徐州和北京办学,分开统计,小计140所。